关于参加第三届“我与宪法”
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日,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司法通[2019]45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现组织各会员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参加该项活动,并于7月30日前将参选作品以光盘等形式寄送至公会秘书处(世纪大道1600号1115室)。
附件:《关于参加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法律部函[2019]417号)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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