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基金业做好3·15投资者
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证监会2023年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助力我国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以及上海证监局的工作要求,现将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资者保护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会员单位结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结合近期市场热点,根据实际或职责范围,组织开展各类投教活动,制作投教产品,普及注册制理念,解读注册制规则和政策,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敬畏市场、识别风险,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
各会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投教基地、行情交易软件及各类新媒体等平台。通过活动,持续提高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市场经营主体的投资者保护意识。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报送以下材料:①总结活动中的特色做法、经验和效果(word格式);②填写投教活动数据统计表,可同时提供原创投教作品(链接或网盘形式);③提供1-2张相关活动照片(JPG格式),请于3月24日(周五)前将上述内容反馈至公会邮箱:mishuchu@samacn.org.cn。
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秘书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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