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是投资不是储蓄
近期,一位心怀不满的投资者捅伤了一家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目前已经立案审查。这一事件源自作案嫌疑人曾在该公司一款理财产品投资30万元人民币,但该产品未能如约兑付。违约纠纷中情绪激动的投资人竟然拔刀相向,最终导致人财两空。
资产管理方的管理水平有限是原因之一,但今天要和大家讲的是中国特有的资产兑付魔咒——刚性兑付。
刚性兑付作为中国近几年非银行融资体系蓬勃发展过程中的特色现象,正牢牢箍在中国金融市场的头上。
它的具体定义是:投资者一方面在信托和理财产品上获得了远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而另一方面并未承担与之相对应的投资风险。
即使在个别产品已经出现事实违约的情况下,银行、信托公司的托底担保,地方政府的介入,使得投资者至今没有出现本金的损失。
现在的市场上存在着凭借这种不成文的隐性保护而有恃无恐空的投资者,并不在乎资产本身的质量和投资价值,看重的反而是那头上的一层箍。这种本末倒置的投资方式,过得了脚下这关,却过不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还是取不了真经。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政府的引导。监管者应明晰各类产品中各方的责任,并强化监管措施以抑制不当行为。监管者的作用在于明确边界、明晰责任和监管执行。
机构的改变。资管方要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前提下,让一些违约事件顺应市场力量自然发生,同时强化市场纪律,端正自身行为。
投资者观念的转变。投资者要接受这种“购买理财产品是投资而不是储蓄”的理念,要充分培养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做到买者自取,盈亏自负。
2015-10-20